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经研究,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相应岗位工作,服从单位的调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八)岗位代码g03的岗位应聘人员是退役军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面试环节各加2分,可累加。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东海县行政中心b楼313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丹0518-87220838
4.报名所需材料:《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请具备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填写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该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电话同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此次招聘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四、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统一组织。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考试等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应聘人员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加试,考试方式及时间另定。考察体检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体检参照入职体检标准,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代码g01岗位待遇按每年不低于3.3万元执行;岗位代码g02岗位待遇按每年不低于3万元执行;岗位代码g03岗位待遇按每年不低于3.3万元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