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治理水平,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计划
招录社区工作者25人,主要从事海丰街道、棣丰街道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无棣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无棣县户籍;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4年8月6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毒受处理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人员;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录用的人员;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及其他不适宜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9:00—8月8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8月6日11:00—8月9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6日11:00—8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毕业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扫描件、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8月8日17:00后,尚未进行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名初审结果不代表最终审核结果。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6日11:00—8月1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建设有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14日9:00—8月1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无棣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024年无棣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确保社区工作者基本素质,根据招录计划和考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录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公告发布的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录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录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录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生须在考察阶段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2024年无棣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6.《2024年无棣县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7.考生无犯罪记录证明;
8.详细版个人征信报告;
9.社区工作者a、c岗位需提交未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0.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录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录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在招录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无棣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入职后由招录街道管理、考核,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与招录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无棣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落实“3岗18级”薪酬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录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录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6781893
监督电话:0543-6781891
中共无棣县委社会工作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