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需求,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情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4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新教师350人,另需补充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相关学校最终招聘计划将根据学校生源数酌情予以调整,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具体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部分岗位结合招聘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4年7月18日,在汉阳区政府网站(www.hanyang.gov.cn)、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上午10:00至7月24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z6尊龙app官方网站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18日至7月23日期间每日下午17: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上午10:00至7月24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
高级职称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审核所需资料。
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汉阳区教育局(芳草路1号知音大厦);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汉阳区2024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1寸登记彩照1张(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4837009。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10:00至7月25日下午17:00。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请使用电脑端缴费)。
7月25日下午17: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资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于:2024年8月3日举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笔试科目1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科目2为《教育综合知识》,按4:6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拟于:2024年8月7日-8月8日,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4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时间拟于:2024年8月11日-8月12日举行,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科目2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八)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规定时间内无体检合格结论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核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无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薪酬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第一年人均7.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绩效),第二年人均8.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绩效)及若干增长机制,绩效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入职证明,可根据汉阳区《知音人才谷政策(试行)》在汉阳人才服务网“人才安居”项目中申请享受人才公寓租金减免政策。正式入职并缴纳社保,申请人才公寓三年内,博士研究生免3年房租、硕士研究生免2年房租,第3年房租打七折;其他大学生房租打七折。具体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学校学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费师范生若存在违约情形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027-84837009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3363008、83363007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3565099、83363008
监督电话:027-84842771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